今天是 : -海州图书馆欢迎您!
 

移动图书馆APP

海图微信公众号
 
 
海图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海图动态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六章 【附则】
新闻来源:    点击数:670    更新时间:2018/1/8    收藏此页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六章 【附则】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线上展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主题展   下一篇: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返回
咨询电话:0518-85913903,85913702 邮  箱: 502340616@qq.com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郁洲南路香海湖南侧
版权所有©连云港市海州图书馆  |信通网络- 连云港网络公司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苏ICP备2021009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