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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3世界读书日”“我为书香海州来捐书”活动的通知
新闻来源:    点击数:863    更新时间:2021/3/24    收藏此页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3世界读书日”“我为书香海州来捐书”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公司),各群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2021年4月23日是第26个世界读书日。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海州”文化名片,丰富全区图书馆藏资源,鼓励社会助力图书馆事业发展,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4.23世界读书日”“我为书香海州来捐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30日

二、捐赠主体

区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捐赠要求

1.捐赠的图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内容健康、品相良好、无污损书籍。

2.不接受任何教材教辅以及杂志报刊等书籍。

3.各单位捐赠图书以10本为单位进行捆扎,并填写《2021年海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捐赠图书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区图书馆邮箱。

四、捐赠方式

捐赠单位可将所捐图书送至海州区图书馆一楼办公室或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117办公室。受理捐赠的图书时,由工作人员现场组织验收、清点。

海州区图书馆地址:海州区开发区迎宾大道与郁洲南路交叉口

联系人:万老师  85913702  15250017266

邮箱:643067699@qq.com

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地址:秦东门大街28号海州区政府大楼一楼117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18036698728

邮箱:643067699@qq.com

五、其他说明

1、捐赠信息在登记核实后,将根据捐赠单位的意见,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公布。

2、捐赠的图书归区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拥有捐赠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3、区图书馆将向捐赠在200册以上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并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捐赠在500册以上单位可在馆内设立专架。对于珍贵文献被本馆收藏的,本馆将授予捐赠者“入藏证书”以示感谢和纪念,并设专柜保存。

附件:海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图书捐赠登记表

                                     海州区文化体育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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